关于推荐我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委员的通知
关于推荐我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评委库委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职称评审组织建设,扩大入库委员数量,优化入库委员结构,提升评委库质量,按照评委库定期调整制度,决定对我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委库进行增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入选专家库成员须在职在岗,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坚持原则,不徇私情,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专业技术水平较高,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在同行专家中具有一定权威性和知名度;
(四)长期从事工程领域专业技术工作(含广电、质监工程等专业),正确掌握和准确执行国家及省、市职称政策,深入了解专业发展趋势,系统掌握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五)身体健康,热心评审工作,具备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
(六)熟练计算机操作,适应网上评审工作;
(七)现从事工程领域专业技术工作(含广电、质检等工程专业),且担任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
二、推荐程序
本次推荐按照个人申报、组织推荐、所在单位或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遴选、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的程序进行。
(一)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安庆市工程专业职称评委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见附件1),并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报所在单位审核。
(二)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局属企事业单位推荐人选由所在单位审核。
(三)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局属企事业单位根据推荐人选情况填报《安庆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评委会专家库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2)。
(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根据推荐人选条件,择优遴选建立评委会专家库,报市人社局备案。
三、有关要求
请各地行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于8月26日前将推荐表、汇总表、证明材料等推荐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人事科)。
联系人:吴浚哲;联系电话:0556-5515145;
电子邮箱:aqsgxjrsk@163.com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