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扩大
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实施意见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扩大
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发展活力和内需潜力,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实施意见》(皖政〔2018〕20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 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国家宽带中国示范城市、信息消费试点城市、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市建设,聚焦生产、生活、管理等领域的信息消费需求,不断夯实智慧经济发展基础,完善信息基础设施,拓展信息消费新产品、新业态、
新模式,优化信息消费环境,推动信息消费成为建设“四个强市”的新支点、新引擎、新动能。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市信息消费规模达到350亿元,年均增长18%以上。建立完善的信息基础设施支撑体系,信息消费产品高端供给水平显著提升。信息消费环境持续优化,建立规范透明的信息消费市场秩序和安全可信的信息消费环境,各县(市)区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实现全覆盖。信息消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三、重点任务
(一)夯实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围绕“宽带中国”示范城市,持续推进“全光网”、电信普遍服务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城乡一体的千兆光纤网络建设,进一步提高4G网络覆盖的广度和深度,争取5G试验网络商用试点,推动工业园区纳入无线局域网覆盖范围。加快窄带物联网网络部署力度,全面推进IPv6规模部署,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推进实施大数据、云计算中心建设等工程。引导和推动电信运营商深挖网络降费潜力,加快实现网络资费合理下降。(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办;配合单位:电信、移动、联通、铁塔安庆分公司)
(二)推动信息消费终端产品创新升级。依托酷米、鑫美芝发展智能手机、智能穿戴、家庭影音等新型信息产品,依托昊元安通发展无人机、救援机器人等产品,依托景驰科技大力发展智能网联汽车,加快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消费终端产业深度融合,支持智能型和网络化信息产品研发,扩大信息消费新型终端产品供给。到2020年,培育15个省级信息消费创新产品。(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安庆经开区、高新区、筑梦新区等)
(三)加快公共服务应用拓展。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入实施,推动全市“一张网”升级融合,形成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加快建设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强化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加快实体大厅整合及智能化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功能升级,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发展,整合服务资源,做到服务互通、标准统一、功能互补、相辅相成,满足企业及群众多元化的办事需求。借助智能语音技术,提供实时沟通、平等交互、流程可视的全程互动式政务服务。加强对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网上支付、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等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控,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安庆经开区、高新区、筑梦新区等)
(四)推动数字文化服务创新发展。提高文化场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创新交互体验应用,推动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从传统服务模式向现代化数字模式转变。依托安庆电视台、安庆日报社“融媒体”平台项目,拓展数字影音、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网络文学等数字文化内容,构建“内容+平台+终端”的发展模式,打造全媒体产业链。(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安庆经开区、高新区、筑梦新区等)
(五)提升电子商务发展水平。依托阿里巴巴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中心、B保EMS跨境电商运营中心等项目,为外贸企业提供运营、报关、结汇、退税等跨境电商一站式服务,打造服务本地、辐射周边的跨境电商服务平台,以“互联网+外贸”新模式服务、推动全市跨境电商经济发展。围绕家电、医药、农产品等领域,建设一批集信息展示、电子交易、电子结算、贸易融资、现代物流等功能于一体的行业电子商业平台。加大与国内知名电商企业合作力度,打造地方特色馆项目。全面支持服务企业的电商应用,创新业态与服务模式,发展移动电子商务、制造业网络直销(M2C)、社交网推广、网络团购等电子商务新模式。加大农产品电商技术研发和市场创新的力度,建立农产品分销平台。(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各县市区、安庆经开区、高新区、筑梦新区等)
(六)加快智能制造转型升级。依托环新、华茂等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树立行业发展典型,大力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智能制造新模式,鼓励制造企业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整合产品全生命周期数据,推进研发、设计、生产、管理、营销、服务等全流程互联网化转型,培育新型生产方式,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深入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开展两化融合、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到2020年,培育省级智能工厂6家、省级数字化车间20家。(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安庆经开区、高新区、筑梦新区等)
(七)着力打造信息消费体验示范。持续推进信息消费创新产品和体验中心建设,依托安庆师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等省级示范,开展“信息消费”活动宣传,为企业和用户提供直接交流平台。通过现场演示、虚拟体验和交流互动等方式展示信息消费产品和服务内容,培养消费者信息消费习惯。加大信息消费知识和技能专题培训力度。到2020年,培育省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3家。(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安庆经开区、高新区、筑梦新区等)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推进机制。建立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为牵头单位、市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审定重大示范项目,督促检查政策落实情况。各县(市)区、市经开区、市高新区、市筑梦新区等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订实施方案,出台支持政策。(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安庆经开区、高新区、筑梦新区等)
(二)加强财税金融支持。统筹我市工业、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等政策体系,加大对信息消费技术创新及产业化项目的支持。积极发挥政府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鼓励各地依法依规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加大对信息消费领域技术研发、内容创作、平台建设、技术改造等方面的财政支持,重点支持信息消费体验中心、信息消费创新产品和公共平台等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建设。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社会资本对信息消费领域的投入。(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
(三)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深入推进互联网管理和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等领域推广使用电子签名,鼓励电子签名认证数字证书在互联网上的应用。引导信息消费服务商做好信息采集、管理,营造健康、有序信用发展环境,防范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加大对窃取、贩卖个人信息等行为的处罚力度。(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网信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
(四)加强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价。完善信息消费统计标准和监测制度,加强各部门、行业、企业协调联动,推动信息消费数据采集、处理、发布和共享,保障数据有效性和完整性。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实时监管信息消费运行状态,合理引导信息消费持续健康发展。加强督查检查,强化目标考核,将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地年度目标综合考核,发挥考核引导作用,促进工作责任落实。(牵头单位:市统计局;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