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局开展食盐批发销售联合监督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食盐市场监管,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市经信局联合市市场局于4月23日—24日开展为期2天的食盐批发销售监督检查工作。检查范围包括市区以及部分县(市)区内食盐批发企业、食盐零售商户及部分县(市)区盐业公司。
检查组通过现场查看经营户资质情况、食盐外包装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确保食盐销售、批发合法合规,在检查过程中向经营户宣传《食品安全法》《食盐专营办法》和《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经营户合法经营。
检查组实地查看了储备盐专用仓库中储备盐品种、生产厂家、规格、数量、盐色、食盐标准码放等情况,对储备盐调运、出库、轮换等相关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仔细查阅储备盐调运台账及质量检测报告,了解掌握近期储备盐调运、轮换、补充、流程管理等方面情况。
检查组强调,各级食盐承储企业要充分认识食盐储备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食盐储备工作要求,保证承储食盐离墙离地,保存环境干燥通风,省级、市级和社会责任储备储存数量、质量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