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绿色工厂推荐和相关复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局(科工局),市经开区、高新区经发局:
现将省工信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绿色工厂推荐和相关复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组织实施:
(一)申报企业应具有较好的经济技术基础和经济效益,在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企业有较强的质量、职业健康、环保、安全生产和能源管理水平,通过GBT19001 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GB/T 28001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 24001 要求的环境管理体系等第三方认证;满足GB/T23331要求的能源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或能源审计。
(二)为发挥绿色工厂节能降碳引领作用,申报企业能效水平原则上要接近或优于能效标杆水平或国家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且没有使用淘汰的落后生产设备(包括落后电机、落后变压器等);优先支持获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推进零碳工厂创建相关工作的企业申报。
(三)申报企业要参照《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节〔2024〕13号)编制评价报告。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的(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鼓励按照行业标准评价要求进行评价。
(四)各地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组织申报,严格把关并审核择优推荐,于7月1日前将推荐意见、推荐汇总表及企业绿色工厂评价报告(纸质版一份)报送至我局节能科,并督促企业在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jx.ah.gov.cn)“工业云”上完成申报工作。
(五)请各地督促历年省级绿色工厂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上于2025年7月10日前完成2025年绿色工厂动态管理表填报工作并审核上报,2025年已填报动态管理表的企业无需再填报。
联系人:汪阳;电话:5347843;
邮箱:aqsjxwjnb@163.com
附件:《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绿色工厂推荐和相关复审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绿色工厂推荐和相关复审工作的通知.pdf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