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局(科工信局)、安庆经开区、安庆高新区经发局:
现将《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要求如下:
一、2025年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一)2025年省企业技术中心实行网上申报。企业在线填写和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4月30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申报条件、材料要求等详见《通知》。
(二)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于5月9日前完成线上审核,并会同县级发改、科技、财政、税务部门行文推荐上报省企业技术中心预审工作情况和推荐名单(纸质版一式一份)至市工信局工业投资办。
二、2025年前认定的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
(一)评价对象为截至2024年底已获定且历次评价合格及以上的省企业技术中心。参与评价的省企业技术中心编制评价材料,线上提交评价材料截止时间为4月30日。
(二)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于5月9日前完成线上审核,并行文报送省企业技术中心初审工作情况及审查意见(纸质版一式一份)至市工信局工业投资办。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加强申报、评价工作指导,做好企业咨询服务工作,切实把好预审关。
(三)已获认定的省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涉及更名、主体变更的,请企业将有关材料(见《通知》附件)报送至属地县级工信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汇总后一并报送至市工信局工业投资办。
联系人:李昊宇,电话:5515129。
附件: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工作的通知
安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