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10184/202107-00013 信息分类: 本级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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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体裁分类: 其他
服务对象: 生命周期:
词: 发文日期: 2021-05-21 17:56
称: 解读:《中共安庆市委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业热情成就企业家创意创新创造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解读:《中共安庆市委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业热情成就企业家创意创新创造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表时间:2021-05-21 17:56 信息来源: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责任编辑: 办公室


《中共安庆市委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业热情成就企业家创意创新创造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制定背景

民营经济是自主创新的重要动力、新增就业的主要渠道和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习近平总记在2018111日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省委、省政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先后出台了《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皖发〔201838号)、《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发〔202019号)等政策措施。202148日,省委、省政府再次高规格召开全省优秀民营企业家和优秀民营企业表彰暨推进“十四五”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并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业热情成就企业家创意创新创造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皖发〔202110号),对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破解民营经济发展难题

二、制定的意义及总体考虑

立足激发创业热情、增强信任信心、成就创意创新,牢固树立“为‘自己人’办事就是办‘自己的’事”的服务理念,瞄准民营经济发展难点、痛点、阻点,围绕搭平台、优环境、强服务等方面拿出让民营企业家“可感受、有力度、显温度”的政策干货,概括为“四个体现”。一是体现政策的承接性。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业热情成就企业家创意创新创造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皖发〔202110号),全面承接若干意见25条意见,进一步细化、实化、量化,拿出操作细则、并明确责任部门。二是体现了政策的延续性。既延续和整合了近年来出台的民营经济政策中行之有效的政策,与省委、省政府出台的皖发〔201838号、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庆发〔201910号等充分衔接,又根据当前形势提出了新的系列举措,如搭建创意平台、打破要素制约、崇尚弘扬企业家精神等。三是体现了政策的可感性。突出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和企业家关键作用,尊重、鼓励、关爱企业家,让政策精准滴灌到创业主体最渴望之处,让民营企业家直观感受到有温度的政策,从内心深处激发出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活力。四是体现了政策的导向性。重申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落实支持民营经济改革发展的举措,加快营造促进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的环境,致力在“十四五”起始掀起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高潮,为全市“进百强、上台阶”目标如期实现提供坚强支撑。

、研判及起草过程

48日省委省政府推进“十四五”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召开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对我市贯彻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亲自谋划调度、组织专班,认真谋划研究具体举措。在承接省级政策条款、梳理我市现有政策、吸收先发地区好经验的基础上起草制定安庆市实施意见。采取书面、召开企业座谈会等形式,征求了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企业家意见,在此基础上,吸纳合理性意见建议。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完善,规范文件表述,并通过合法合规审查。519日,《中共安庆市委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业热情成就企业家创意创新创造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庆发〔2021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印发。520日,全市高质量“双招双引”暨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动员大会召开,会议传达了《实施意见》。

四、工作目标

到“十四五”末,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70%以上,民营经济税收占全部税收比重达到60%以上,私营企业总数达到17万户以上,个体工商户总数超过45万户。通过深入实施民营经济上台阶计划,促进民营经济总量、质量双提升,为全市‘进百强、上台阶’目标如期实现提供坚强支撑。

五、主要实施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6个方面25条。

(一)激发创意热情汇聚源头活水。《实施意见》围绕突出创意创新,激发创业活力,从企业创意、“双创”孵化、“双招双引”等方面加速项目生成、孵化催生“铺天盖地”的市场主体。一是搭建创意平台。市县政府每季度召开创意会,鼓励民营企业重点围绕发展“四新”经济、集聚资源要素、推动集群化发展、壮大产业链等提出好的创意和想法。二是推动创意转化为项目。建立创意项目评估论证、要素保障、督办落实推进机制,推动创意落地。对投资5亿元以上的重大创意项目,纳入市重点项目协调调度机制。三是健全“双创”孵化机制。通过强化载体建设、参加创新创业竞赛活动,完善“众创—孵化—加速—产业化”全链条孵化服务链,寻找、孵化、催生一批中小企业。四是加大“双招双引”力度。举办全市“双招双引”大会,完善“双招双引”调度、通报、考核、奖惩机制,加大“双创”团队招引力度,建立激励担当、鼓励成功、包容失败的机制。对现有企业增加投资、新上项目的,享受招商引资同等待遇。

(二)集聚要素资源提供优质服务。《实施意见》从五个方面强化服务保障。一是加大用地保障。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难”等历史遗留问题,制定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具体指导意见,探索建立以企业亩均效益和创新产出为核心的综合评价体系,盘活存量工业用地,鼓励民营企业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和“零增地”技改。二是强化人才支撑。支持各县(市、区)围绕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给予政策支持。支持安庆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强化校企共建共享。鼓励民营企业与高校及技工院校签订紧缺工种技能人才定向培养协议。三是提升融资服务能力。对标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体系推动企业上市,每年集中开展企业家资本市场培训不少于2场次。扩大市级产业基金规模,推进省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安庆子基金实质运营,支持股权投资基金落户。推广“科技贷”等创新金融产品,鼓励市金融控股集团与商业银行合作面向科技型企业开展免抵质押的担保贷款。强化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考核。四是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全面落实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上调、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所得税等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动态调整市级涉企收费清单,清理违规涉企收费、摊派事项和各类评比达标活动。常态化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行动。五是加快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失信主体按照有关规定,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均可申请信用修复,修复完成后在“信用安庆”等平台同步更新修复结果。

(三)加大扶持力度支持企业成长。《实施意见》提出聚焦企业成长梯队建设,打造标杆示范、推动转型升级。一是推动企业上规升级。市财政对当年度“小升规”工业企业给予奖励,鼓励各县(市、区)、安庆经开区、安庆高新区、市筑梦新区对当年度小升规工业企业和升规次年度在规企业给予奖励。梯度培育国家级“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及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开展“独角兽”企业摸底,加大投融资、辅导培训、技术对接等服务力度。二是搭建创新赋能平台。鼓励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并纳入技改项目。常态化举办工业数字经济大讲堂,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和工业互联网培训。聚焦“企业出题、科技答题”,实施“百家高校院所进千企计划”,组织开展高校、科研院所与民营企业、园区“双进”活动,引导支持中小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共建研发中心。三是助力企业开拓市场。加大对民营企业研发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的采购扶持力度。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精品安徽、皖美智造”央视宣传系列活动,市财政给予企业宣传推广费用30%的补助。

(四)尊重企业主体地位提升企业荣誉感。《实施意见》围绕尊重、厚待、激励、服务企业家,提出了具体举措。一是厚待企业家。广泛开展优秀民营企业、企业家创业创新事迹宣传。对省授予称号和表扬的优秀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优秀民营企业家,在政治待遇、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二是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加强国内知名培训机构的引进,为民营企业家及高管提供常态化培训服务。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组织优秀民营企业家到发达地区开展体悟实训,每年组织企业家进名企、名校考察学习。三是建立企业家活动中心。各县(市、区)、安庆经开区、安庆高新区、市筑梦新区依托企业服务中心等平台建立企业家活动中心(企业家俱乐部),各类开发区开放会议室为企业提供洽谈、研讨等免费服务。四是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市场化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建设,支持协会商会改革发展。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协会商会开展“双招双引”、创意论证等工作。支持重点行业协会商会参与重大涉企政策研究、参加企业座谈会,开辟信息“直通车”,充分赋予知情权、发言权。

(五)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公平感。《实施意见》提出着力营造一流发展环境,提升企业家公平感、舒服感、安全感。一是优化审批服务。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一张表单”建设。加快推进投资建设领域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推行“标准地”改革,探索推行工业项目审批容缺承诺等措施,让企业“拿地即开工”。支持各县(市、区)、安庆经开区、安庆高新区、市筑梦新区建立项目服务专员机制。二是推行“企业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充分利用“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平台、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渠道了解企业诉求,完善诉求办理协调调度反馈刚性机制。三是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溯和承担机制。开展党政机关履约专项清理并建立履约保障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四是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建立健全园区法律顾问制度。集中清理久拖不结、久办未果的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依法加快案件办理进程,2021年年底前,原则上对2年以上涉企积案全部办结。五是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持续开展经济发展督导和“百家单位包企、百名干部驻企”专项行动。领导干部每半年至少到联系服务的企业调研1次,为民营企业重大业务洽谈、战略合作签约、项目开工投产、新产品下线等关键环节提供“站台”服务。

(六)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实施意见》提出,要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督促考核,每年对各级各部门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完善政策制定和落实机制,探索成立安庆市民营经济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聘请优秀民营企业家担任民营经济发展顾问,鼓励民营企业家、行业协会商会拿方案、提政策,经政府部门论证后转化为可操作的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发挥好市级政策,加速构建综合性、系统性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普惠性政策体系。

六、创新举措

一是加大“双招双引”力度,引导民营企业通过产业链招商、并购重组、战略投资等方式参与“双招双引”,举办全市“双招双引”大会,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并给予奖励;二是开展“大学生入宜”等计划,鼓励各县(市、区)将住房补贴扩大到大专(高职)及以上毕业生。支持安庆职业教育集团建设,鼓励与市内规模较大、专业与产业发展对接紧密的中职(技工)学校开展深度合作。三是扩大安庆安元股权投资基金、安庆同安产业招商基金规模。四是鼓励各地对当年度“小升规”工业企业和升规次年度在规企业给予奖励。五是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制定实施企业家年度培训计划,加大新生代民营企业家培养力度。

七、保障措施和下步工作打算

《实施意见》明确各县(市、区)、安庆经开区、安庆高新区、市筑梦新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依据本实施意见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市委督查考核办公室会同市发展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对本《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安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解读人:徐江松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6-5220127


  • 附件:《中共安庆市委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业热情成就企业家创意创新创造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庆发〔2021〕8号).pdf